12月2日,,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依據(jù)《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決定對全市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補助標準進行調整,。其中,殘疾軍人,、烈士家屬等享受的撫恤標準全部上升,。市民政局要求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撫恤補助專項資金的管理,,確保于2016年1月底之前,,將提高優(yōu)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政策落實到位,及時,、足額地把撫恤補助金(含提標部分)發(fā)放到優(yōu)撫對象手中,。
城市信報/信網(wǎng)記者 張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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