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8歲的葉某,,原為清華大學第一附屬醫(yī)院總務處人員,,負責為職工的餐卡充值。其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虛開,、偽造餐補人員名單等手段,挪用,、套取職工餐費141萬余元,。記者日前獲悉,葉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
朝陽區(qū)檢察院指控稱,,2009年9月至2014年6月間,,葉某利用其擔任醫(yī)院總務處辦公室人員的職務便利,挪用職工餐卡現(xiàn)金充值款70余萬元,,超過3個月未還,。且在2012年10月至2014年9月間,采用虛開,、偽造餐補人員名單,,將不該享受餐補的200余張餐卡列入享受餐補范圍,后持卡通過該醫(yī)院外包食堂消費,,為自己套取了70余萬元,。
經(jīng)反貪部門調查,葉某接通知后退賠了贓款,。辦案機關扣押了其贓款141萬余元,。該案庭審時,其認罪悔罪,,只是請求法院能考慮其投案及退賠情節(jié)從輕判處,。
朝陽法院審理后認為,葉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且數(shù)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同時,其侵吞公共財物,,已構成貪污罪,,故應數(shù)罪并罰。鑒于葉某接到通知后主動歸案,,且能如實供述罪行,,當庭認罪悔罪并積極退贓,,故從輕處罰。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罰款30萬元,。最終執(zhí)行有期徒刑3年半,,罰款30萬元,在案扣押的141萬余元發(fā)還醫(y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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