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私立學校組織的赴美國留學項目,,繳納33萬元學費吃不飽,、住不好,,學生小劉(化名)因無法滿足基本生活需要而提前回國,。隨后,,小劉等4名學生將北京市私立樹人·瑞貝學校(以下簡稱樹人學校)訴至法院,。23日,市三中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樹人學校被判退還4名學生部分赴美學費并支付誤機賠償金,。
小劉起訴稱,2015年4月,,身為初二學生的他報名參加了北京市私立樹人學校組織的赴美留學短期項目,,并繳納了一學年的學費共33萬元,。小劉等學生反映,,在美期間他們經(jīng)常吃不飽,,甚至每餐一個雞蛋都保證不了,牛奶還限量給,。學校擅自更換赴美老師且不許學生將此情況告訴家長,。“校方提供的伙食標準僅為每天3.33美元,,無法保證基本的生活需要。”學生表示,。
小劉家長認為,該校的行為已經(jīng)嚴重違約,、侵權(quán),,故以孩子的名義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與該校之間的合同關(guān)系,并返還留美學費,、退還學費以及誤機賠償金。
庭審時,,樹人學校表示,,他們與學生之間并無教育培訓合同,,合同是學生和美國的CCS學校簽訂的教育培訓合同,,應(yīng)申請追加CCS學校為本案被告。且本案不屬于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樹人學校只是負責學生在美期間的住宿、交通,、吃飯以及管理,,并不負責教育,。樹人學校認為,,學生與CCS學校之間簽訂的合同約定了學費不退,,學生中途退學是因為家長聽信謠言,,最終自愿中途退學,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通州法院一審判令確認學生與該學校之間的合同于2016年解除,,學校退還學生赴美的部分費用和誤機賠償金,。判決后,,樹人學校不服提出上訴,。在該案二審期間,,三中院陸續(xù)收到與小劉情況相同的兩名初中生和一名小學生的上訴案件,23日三中院對四起案件合并審理后,,駁回了原告的上訴維持原判,。(記者 王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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