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發(fā)
近年來,校園暴力、故意傷害甚至販毒殺人等未成年人犯罪屢見報端,。未成年人犯罪的現(xiàn)狀如何?什么原因讓“熊孩子”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如何教育那些迷途少年回歸正途?這些亟須思考和解決,。
◆擔憂:
未成年人犯罪日趨暴力
前不久,,一則新聞令人震驚:廣西岑溪誠諫鎮(zhèn)石橋村的3個孩子被殘忍殺害,。事后據(jù)犯罪嫌疑人沈某交代,他以摘果子為借口,,哄騙3個小孩到一處偏僻地方,,威逼小孩講出家中藏錢的地方,后害怕事情敗露,,就將3人擊打致死,。由于案發(fā)時沈某只有13歲,,不到法律規(guī)定的承擔刑事責任的最低年齡,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收容教養(yǎng)3年的處罰,。
一個13歲的少年殘忍殺害了3個孩子,,令人無法接受。“過去只有成年人才可能實施的犯罪,,比如販毒,、綁架、暴恐犯罪,,如今也開始發(fā)生在未成年人身上,。未成年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搶劫等惡性犯罪也在增多,。”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史衛(wèi)忠說,。據(jù)統(tǒng)計,從2003年至2015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2萬余人,,起訴108萬人。
未成年人犯罪日趨暴力,,這在校園暴力中表現(xiàn)的尤為明顯,。今年7月,內蒙古烏海某初中生王某自縊身亡,。事發(fā)后,其父專門到學校查看視頻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王某死前3次遭到同學毆打和侮辱,,“兒子在學校經(jīng)常受欺負,自殺肯定與此有關,。”對此,,甘肅蘭州某高中的一位學生表示,“同學之間有矛盾,,很可能會找人幫忙打架,,只要不死人,警察就不會管,。”
顯然,,校園暴力已不是單純的口角糾紛、吵架拌嘴了,。最高法曾梳理分析2013至2015年各級法院審結生效的100件校園暴力刑事案件,,結果顯示針對人身的暴力傷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傷害罪占57%,,故意殺人罪占6%,,尋釁滋事罪占10%;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傷的占32%,。
◆困局:
現(xiàn)行懲治制度有隱憂
在廣西岑溪的新聞中,,還有一處讓人匪夷所思:殘忍殺害3名兒童卻只受到收容教養(yǎng)的懲罰。關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量刑問題再次受到廣泛關注,。
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僅對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等八種違法行為承擔刑事責任;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生活中,,收容教養(yǎng),、監(jiān)護人看管等是公安機關對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罪犯經(jīng)常采取的處罰管制措施,但是司法實踐效果并不好,。
“楊老師,,對不起,我不應該傷害您,。如果時間能倒流,,我不會做犯法的事情,更不會傷害您,。”這是一個13歲少年寫的一封道歉信,,他僅僅因為一部蘋果手機,就向被害人潑灑汽油,,并點燃打火機,,造成被害人全身大部分特重度燒傷。由于作案時未滿14周歲,,當?shù)鼐街皇且婪ㄗ鞒鲇杀O(jiān)護人看管的決定,。其父親所謂的“看管”,就是用一根鐵鏈將兒子鎖在家里,。
通過一些案例分析,,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個背景原因是父母疏于管教,,或者家庭關系惡劣,。“本就是因為父母沒有管教而犯罪,結果犯罪后還要求父母加強監(jiān)管,,這能起到多大作用?”有專家表示,,許多屢次犯罪的未成年人就是因為家庭已經(jīng)無力監(jiān)管,,而法律又無法對他們作出管制措施。
“生活中,,由于缺乏對家庭監(jiān)護的監(jiān)督,,父母即使不履行監(jiān)護職責也不會受到相應懲罰。”專家表示,,大量事實說明,,對于實施嚴重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一律不追究刑事責任,而僅僅責令家長加強教育,,不僅難以奏效,,反而可能會讓犯罪少年不知悔改、一錯再錯,。
◆對策:
構建多元化懲戒矯治體系
對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訴訟法明確規(guī)定: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這成為司法機關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基本原則,。
“我們探索了一系列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訴訟程序和辦理制度,如社會調查,、親情會見,、附條件不起訴、犯罪記錄封存,、心理干預,。”最高檢新聞發(fā)言人王松苗說,從2013年至2015年,,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社會調查6萬多人、親情會見4.8萬多人,、決定附條件不起訴1.1萬多人,、封存犯罪記錄12萬多人。
最高法刑一庭婦女兒童權益刑事司法保護課題組的調研報告指出,,應針對校園暴力等未成年人犯罪,,探索構建刑罰之外的懲戒、矯治制度,。同時,,進一步完善刑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收容教養(yǎng),、工讀教育等相關規(guī)定,,明確實施細則,。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朱堅建議:“應重點建立專門學校教育制度,對不被起訴,、被判非監(jiān)禁刑,、尚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送入專門學校進行教育矯治,。”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孫力表示,,“建議制定校園安全法等專門法律,明確政府,、學校,、家庭等各方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對于校園暴力的實施者,,要明確建立聯(lián)動協(xié)作幫教機制,,實施必要的追蹤輔導,防止重新違法犯罪,。”
專家還表示,,未成年人犯罪多發(fā),家庭,、學校,、社會都有責任。未來,,只有加強和改進家庭,、學校教育,改善犯罪少年的生活環(huán)境,,心理矯治和行為矯治雙管齊下,,才能確保最佳教育效果,使其重新回歸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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