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王瑤畢業(yè)后投入非法集資公司懷抱。短短十個月內(nèi),,王瑤造成52名受害人損失血汗錢400余萬元,。近日,這名24歲的女孩被南京市鼓樓區(q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10萬元。通訊員 李自慶 揚子晚報記者 羅雙江
女大學生應聘到非法集資公司
2013年10月,,潘勇在南京中山北路88號2313室注冊成立了沈陽永富投資管理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永富南京公司),,從事非法集資活動。同年6月,,潘勇又另行注冊了南京乾仕鑫實業(yè)公司(以下簡稱乾仕鑫公司),,仍從事非法集資活動。1992年5月出生的王瑤是鎮(zhèn)江句容人,,尚未離開校門的她沒有多少社會經(jīng)驗,。
2014年春節(jié)后,即將大學畢業(yè)的王瑤四處投送簡歷,。當年3月,,王瑤應聘的永富南京公司通知她,說她被錄取了,。面試人員把這家公司吹得天花亂墜,,并告訴她,只要幫公司多拉客戶,、多吸收資金,,不光有工資,、獎金拿,還有業(yè)績提成,。王瑤接受了公司的洗腦式培訓后,,就以業(yè)務經(jīng)理身份匆匆上陣,開始了所謂的“工作”,。
在頂頭上司黃玉婷領導下,,王瑤干得十分起勁。她以沈陽市沈北新區(qū)博康農(nóng)業(yè)科技示范園項目發(fā)展需要資金為由,,許諾支付月息3%,、年息36%的高額利息,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此外,,王瑤還召開投資宣傳大會、發(fā)放宣傳單,、打電話,、誘惑老客戶介紹新客戶。在她上崗的短短10個月內(nèi),,共參與了對52名被集資人員非法吸收資金達464萬余元,。
落入口袋的25萬全吐出,還被判刑兩年
王瑤為公司創(chuàng)造了可觀的業(yè)績,,自己工資加獎金及提成收入也相當可觀,不到一年時間,,落入她口袋的就高達25萬元,。去年8月,因該公司不能兌現(xiàn)對投資者的本息承諾,,導致案發(fā),,王瑤也被抓了起來。截至案發(fā),,王瑤共造成52名被集資者損失403萬余元,。
今年5月,王瑤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公訴至南京市鼓樓區(qū)法院,,案件審理中,王瑤的親屬代為退出違法所得25萬元,。近日,,鼓樓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王瑤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且數(shù)額巨大,。法院認為,王瑤雖在他人領導下進行非法集資活動,,但她被指控非法集資的人數(shù)及金額,,均由她本人單獨或參與完成,即實施了全部或大部分犯罪行為,。
最終,,法院依據(jù)查明的事實,并綜合考量其自首,、自愿認罪等情節(jié),,對王瑤作出前述判決。另據(jù)悉,,10月19日,,王瑤的上司黃玉婷因參與或領導他人對282名社會不特定人員非法集資3350余萬元,造成被集資者損失2723余萬元,,被鼓樓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5萬元。
法官告訴記者,,在近年來鼓樓法院審理的多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類似王瑤這樣見利忘法,為非法集資組織者打頭陣的人不在少數(shù),,且以女性為多,。(文中王瑤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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