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給懷孕4個月女友上貞操鎖 專家:家暴不能當家務
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國于2016年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對家庭暴力的預防、處置以及法律責任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而這部法律出臺的背后,,是無數(shù)個案例和專家學者的不斷呼吁。
2000年4月23日,《今日說法》播出了一期名為《貞操鎖》的節(jié)目,,這也是《今日說法》最早的一期關注家庭暴力的節(jié)目,。
該期節(jié)目講述的是一個男人為了控制他22歲的女友,居然在女友的身上上了一把鎖,,以保證她的貞操,。
時年48歲的姚某在成都市武侯區(qū)開了一家診所,他利用不光彩的手段讓女孩蓉蓉委身于他,。據(jù)蓉蓉回憶:“第一次去診所是看病,,第二次去輸液的時候,不曉得先是吃了一包什么沖劑,,問他,,他說先吃一頓藥,我就吃了,,吃了以后昏昏迷迷的,,就這樣最后失身于他。”
蓉蓉雖然比姚某小26歲,,但她認為失身之后就別無選擇了,,只能跟著這個男人過日子。19年前,,蓉蓉的想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傳統(tǒng)的貞操觀仍然是禁錮在“蓉蓉們”思想上的枷鎖。蓉蓉完全沒有想到,,就在兩人同居后,,姚某為她上了一把真實的鎖,。
蓉蓉:“姚某懷疑我去偷過人,,他就喊我寫檢討,要以他的提綱寫,,不寫就打,。”
記者采訪姚某時問他覺不覺得這樣做是犯法的,姚某這樣回答:“我覺得是家務事,,她同意我同意就行了,,跟周瑜打黃蓋是一樣的,一個愿打一個愿挨,。”
蓉蓉稱當時沒有同意姚某給她上鎖的做法,,但是姚某采用暴力方式強制給她做了手術,而當時蓉蓉已經(jīng)懷孕四個月,,上鎖后蓉蓉無法忍受痛苦,,向鄰居求助,鄰居們報了警,公安機關以涉嫌侮辱婦女罪逮捕了姚某,。
直到此時,,她還不知道姚某其實已經(jīng)結婚十多年,他的妻子就是因為忍受不了姚某的家庭暴力帶著小女兒離家出走的,。而跟姚某僅僅是同居關系的蓉蓉卻成為姚某實施家暴的替代者,。
在鏡頭前,姚某口口聲聲說這是家務事,,專家非??隙ǖ伛g斥:這根本就不是什么家務事。
[來源:央視網(wǎng) 編輯:芃芃]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