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女士花錢買的私家車位上,,突然停了一輛“不速之客”,,這輛車占據了王女士的車位十幾天的時間,,而車主也聯(lián)系不上,可愁壞了王女士。對此,,因為車輛停在了小區(qū)里,,交警部門表示管不了;物業(yè)沒有強制執(zhí)法權力,也很為難,。
市民王女士在深圳路和遼陽東路交叉口附近一處小區(qū)居住,,為了解決停車難的問題,王女士花費十幾萬,,買了一處車位,。她跟城市信報記者說:“我家在小區(qū)樓下的地下車庫里買了車位,是私家車位,,物業(yè)給標記了私家車位的號碼,,平時我就把車停在里面。為了防止別人停錯車,,我在私家車位后面的墻上,,專門貼了一張紙,上面寫上了私家車位,、請勿占用的字樣,,提醒別人不要占我的車位。”
讓王女士沒想到的是,,自己停車還是遇到了麻煩,。王女士說:“10月3日的時候,我開車回家,,回到自家車位的時候,,發(fā)現(xiàn)我的車位上停了一輛陌生的轎車。我當時以為有外來車輛臨時借用下我的車位,,就把車停到了其他的位置,。”讓她更沒想到的是,這輛陌生的車輛,,竟然“賴”在王女士的車位上不走了,。
王女士告訴城市信報記者:“十幾天的時間過去了,這輛車竟然沒有任何要挪動的跡象,。車上也沒有留下車主的任何信息,,我們也無法聯(lián)系上車主。這十幾天的時間里,,我每天晚上把車開回來以后,,只能暫時停在別人的車位上,這樣就給別人制造了麻煩,。”王女士找到物業(yè),,物業(yè)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聯(lián)系不上車主。王女士在這輛陌生車輛的車玻璃上留了紙條,,希望車主看到后能盡快把車挪走,。
“物業(yè)表示也很為難,因為他們沒有強制執(zhí)法權,,也不能把車給強行拖走,,所以他們也只能在車上留了挪車通知,希望車主看到后能把車開走,。”王女士說道,。
一天天過去后,這輛陌生車輛的車主遲遲不現(xiàn)身,,無奈之下,,王女士只好向交警部門求助,王女士跟城市信報記者說:“交警部門通過車牌號,,查到了車主的相關信息,,并撥打了車主的電話,但是車主的電話一直處在無法接通的狀態(tài)下,。交警對此也很為難,,因為這輛車是停在了小區(qū)里的,而且是停在了私家車位上,,所以他們也不能強行拖車,,也沒法處罰車主,只能是繼續(xù)幫我聯(lián)系車主,。”
等了十幾天后,,10月15日中午,王女士終于等到了好消息,,交警部門已經聯(lián)系到了這輛陌生車輛的車主,,車主了解到情況后,表示非常抱歉,,并將盡快把車挪走,。
城市信報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因為類似的情況并不是發(fā)生在道路上,,所以并不在交警的管理范圍內,,更無法強行拖車;雖然交警部門掌握車主的信息,但是并不一定能第一時間保證撥通車主電話,,聯(lián)系上車主。而小區(qū)物業(yè)應該承擔更多的管理義務,,想辦法引導車輛合理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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