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下午從全市公安機關集中開展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宣傳周活動上了解到,,自2012年10月1日起,,《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全面實施以來,我市登記流動人口已超過200萬人,,制發(fā)居住證160余萬張,,均居全省首位。
據了解,,目前《山東省居住證》分一年期和三年期兩種,,均為免費辦理,。個人申領必須由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到現居住地派出所辦理,辦理時限已由10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并推出居住證快遞服務,,辦證人可自愿申請辦理快遞,。而有效期滿需要繼續(xù)居住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換領手續(xù),。
警方提醒,,辦理《山東省居住證》是流動人口享有權益保障的重要證件。目前,,流動人口持《山東省居住證》在就業(yè)服務,、社會保障、子女教育,、公共衛(wèi)生,、技能培訓等方面享有權益保障的基礎上,還享有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xù),;在居住地辦理出入港澳地區(qū)的商務簽注手續(xù);具有本省戶籍且在居住地居住滿一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請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游簽注,。
“近期我市有關部門又相繼出臺一些惠及流動人口的政策,,其中有民政局的臨時困難救助、殯葬費惠民政策,、國土局的申請保障房政策,。”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特別是即將出臺的戶籍制度改革,、積分落戶政策等涉及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的政策與辦理居住證實現銜接,,流動人口應及時辦理并獲得《山東省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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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居住證需要攜帶如下證件
申領一年有效期居住證需攜帶:①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其中育齡婦女還應核查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材料,;②房屋租賃合同、單位或居(村)委會等出具的居住證明材料,;③用工單位出具的務工經商證明材料或就醫(yī),、就學等證明材料。上述②,、③項只需提供其中材料之一即可,。
申領三年有效期居住證需攜帶:①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其中育齡婦女還應核查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材料;②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③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得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④已購買房屋證明或者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⑤居住地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證明材料,。上述②,、③、④項只需提供其中材料之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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