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王先生向本報記者反映,,他今年6月在膠南隱珠鎮(zhèn)北高家莊做了一個裝修工程,,當時十多人參與干活,,當他們去要工錢時,,對方卻說活做的有問題,,至今沒有給工資。”
8日上午,,王先生向記者介紹:“我今年6月份承擔了一個裝修的活,,主要就是刮膩子,當時一共十幾個人參與干活,,我們開始干活的時間是6月15日,。”王先生說在進工地之前,雙方就把價格談好了,,但對方一直拖到6月24日才跟他簽合同,,“我發(fā)現合同里面的內容和我們之前協(xié)商的不一樣,包括價格,、要求等各方面,,當時對方已經在這份合同上簽字了,,但是我覺得條件不合適,就沒有簽,,我6月27日拿走了這份合同,,之后也沒再干活,但是之前我們已經做了十來天,,所以還是要拿回工錢,,對方就一直拖到現在。”王先生說,,“即使按單純的干活價格也要將近五萬元,,希望可以要回這部分工錢。”
8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了當時與王先生簽合同的張先生。張先生對記者說:“當時我和王先生兩人簽的合同,,由他來做內墻膩子,,但是刮膩子的質量不達標,開始我讓他返修,,但他說干得很好,,不愿意返修,現在那棟樓就一直在那放著,,也耽誤了工期,。我已經起訴他了,而且之前也開過一次庭了,,主要是進行調解,,如果他來維修,把第一遍的膩子完成了,,通過驗收后,,錢該怎么給就怎么給,但是他拒絕維修,,所以現在我只能等著二次開庭,,讓法院來給我處理。”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劉曼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