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昨天聯合印發(fā)《青島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青島市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標志著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根據方案,,本次車改參改范圍是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群眾團體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的副市級及以下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和機關工勤編制人員,。主要是改革各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和符合規(guī)定的一線執(zhí)法執(zhí)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城區(qū)或規(guī)定區(qū)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fā)放公務交通補貼。
全市公務交通補貼共劃分為8個層級,,按照參改人員數量和職務核定補貼數額,,待應取消車輛封存、上交后按月發(fā)放,。
方案規(guī)定,,要妥善安置司勤人員。對取消的公務用車,,遵循“公開公平,、集中統一、規(guī)范透明,、避免浪費”的原則,,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處置工作按照“封存停駛,、鑒定評估、移交車輛,、公開拍賣,、收入上繳、核銷賬務”六個步驟進行,,防止甩賣和賤賣現象,,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今年6月底前,,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事業(yè)單位和國有企業(yè)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的統一部署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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