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公共汽電車乘坐規(guī)定》今年將進行修訂,該“規(guī)定”的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5月3日發(fā)布,。征求意見稿提出,,視力殘疾者可帶導盲犬乘車;借用偽造優(yōu)惠乘車憑證記入乘客信用信息系統(tǒng),。
借用偽造優(yōu)惠乘車憑證記入乘客信用信息系統(tǒng)
該征求意見稿提出,離休干部,、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殘疾人,、老年人及在校中,、小學生等特殊群體,按相關規(guī)定享受乘車減免優(yōu)惠,,減免優(yōu)惠的公交IC卡及有效證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或者替人打卡乘車。
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享受乘車優(yōu)惠的乘客應當持本人有效證件乘車,,證件遺失或者未帶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購買全票。借用,、偽造乘車憑證的,,工作人員應當暫扣憑證交由相關部門處置,并將其有關信息記入乘客信用信息系統(tǒng),。
根據(jù)征求意見稿,,有下列情形之一,乘客可以拒絕支付車費:
(一)未按規(guī)定標明運價標準的或者駕乘人員不按核定的運價標準收費的;
(二)駕乘人員不出具或者出具不符合規(guī)定的車票憑證的;
(三)車輛的讀卡設施未開啟或者發(fā)生故障,,致使乘客無法正常使用的;
(四)應當開啟空調而未開啟的,。
征求意見稿同時對乘客不得有的行為做了明確:
(一)攔車、扒車,,翻越候車欄,,損壞站臺或者候車區(qū)域設施;
(二)擅自開啟車門、損壞或者亂動車輛設施;
(三)辱罵,、毆打駕乘人員;
(四)在車內喧嘩,、打鬧、斗毆;
(五)擅自進入駕駛工作區(qū)域,,與駕駛員閑談或者妨礙安全駕駛;
(六)多占座位或者在座位上躺臥,,將頭、肢體伸出車外,,向車外拋撒物品;
(七)占用上下車通道或者倚靠車門;
(八)在車內吸煙,、吐痰、亂扔雜物,,或者食用異味食物;
(九)在車內進行非法宣傳,、商品推銷、乞討活動等;
(十)其他妨礙行車安全,、乘客安全,、公共衛(wèi)生的行為。
根據(jù)該征求意見稿,,下列人員將被禁止乘車:
(一)無故拒付車費;
(二)赤膊者,,著泳裝,、油污服裝;
(三)醉酒者、無人監(jiān)護的精神障礙患者,、智障者;
(四)威脅公眾健康的傳染病患者;
(五)攜帶腥臭污穢物品,、活禽畜及犬、貓等動物(導盲犬除外,,但應出示視力殘疾證件及導盲犬證,,導盲犬應當佩戴導盲鞍和防止傷人的護具);
(六)攜帶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放射性危險物品,、玻璃,、利器等其他有礙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
(七)攜帶物品重量超過30公斤,或者體積超過0.2立方米,,或者長度超過1.8米,。
目前,《青島市公共汽電車乘坐規(guī)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已通過青島政務網(wǎng),、市政府法制網(wǎng),、市交通運輸委網(wǎng)站公布。市民如有修改意見和建議,,可于5月31日前反饋至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guī)二處(郵箱:[email protected])或市交通運輸委政策法規(guī)處(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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