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 平度市一協警獲刑三年
前不久,平度法院審結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一90后協警林某某利用工作便利非法獲取90000余條公民個人信息,被平度市公安局抓獲歸案,。2017年10月20日,經平度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林某某因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0000元,。
2015年10月至2016年11月,被告人林某某利用在平度市某警區(qū)干協警的工作便利,使用某派出所民警張某的數字證書登錄專用的信息查詢系統(tǒng),大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還非法獲取該派出所轄區(qū)內的公民個人信息。并將這些信息統(tǒng)一保存到個人筆記本電腦及U盤中待售,。2016年11月份,因害怕被發(fā)現,林某某將保存信息的U盤和電腦格式化處理,。經青島市公安局和平度市公安局依法對扣押的U盤和電腦進行技術恢復,林某某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數量達90000余條。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林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應受刑事處罰,。被告人林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半島全媒體記者 潘立超 通訊員尚靜 報道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