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暖氣一冬不熱,膠州一小區(qū)多戶居民退費又被打折
2017年冬季,,膠州市民劉先生家整個供暖季溫度始終沒有達到18℃,。按規(guī)定,今年膠州市金州熱力公司應當給劉先生退供暖費,,但在退費時卻又打了折扣,,少算了50余天。膠州市建設局稱正在協(xié)調供熱公司解決,,市民可繼續(xù)維權,。
2017年冬季,家住膠州市杭州路順德花園小區(qū)的劉先生一家遭遇了“寒冬”,,整個供暖季家中的溫度都沒有達到18℃,,甚至16℃都勉強。2017年12月15日,,忍無可忍的劉先生打電話給膠州市金州熱力公司,,讓工作人員上門測溫,但是工作人員始終沒有上門,。此后,,劉先生多次打電話催促,直到2018年1月4日,,工作人員才來到劉先生家測溫,根據(jù)當天的測量結果,,劉先生家僅主臥和衛(wèi)生間的溫度勉強達到了16℃,,其余兩個臥室、客廳和廚房連16℃都沒有達到,。工作人員調試未果之后,,承諾劉先生可以退費。
轉眼又到了新的供暖季,,幾天前,,劉先生繳納供暖費時對去年的退費進行咨詢,金州熱力的工作人員稱劉先生家去年的供熱不達標可以退費總共398元,,這與劉先生算出的數(shù)額相去甚遠,。“金州熱力是1月4日來測量的,一共就測量了一次,,不算前面耽誤測溫的時間也應該退給我大約690元,。”11月14日,劉先生告訴記者,,更何況由于供熱公司的單方面原因導致劉先生家的測溫時間晚了19天,,加上這段時間,退費數(shù)量還要更多,。
“金州熱力說只退到3月1日,,因為進入3月天氣就熱了,。”劉先生認為供熱公司的這種賠付很不合理,起碼進入3月后,,供熱公司應該再來測一次溫度,,而不能理所當然的默認為3月1日全部客戶供暖均能達到要求。“前面耽誤測溫共19天,,后面默認達標34天,,這50多天該退費的時間都少算了。”劉先生說,,他遇到的情況并非個例,,整個順德花園小區(qū)有很多鄰居都遇到了和他一樣的遭遇。
針對劉先生的反映記者電話采訪了膠州市金州熱力公司,,工作人員稱匯報領導后給記者回復,,但截止記者發(fā)稿時也未收到回復。
記者電話采訪了膠州市建設局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稱按照《青島市供熱條例》規(guī)定:供熱溫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還熱費的20%;供熱溫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還熱費的50%;供熱溫度低于14℃的,全額退還熱費,。退費時間段應由前后兩張測溫單的時間跨度組成,,金州熱力只進行一次測溫,就默認3月1日室溫達標的行為是不對的,,建設局正在協(xié)調供熱公司解決,,市民也可繼續(xù)撥打12345或12319進行反映。此外,,記者還撥打了膠州市供熱辦的電話,,但是電話一直未能接通。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震
[來源:齊魯晚報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