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wǎng)3月17日訊 今天上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清江路命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被告人限制減刑,,同時判處被告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jīng)濟損失26857.8元,。趙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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