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西安警方通報男女坐車頂兜風事件 打“文字馬賽克”
兩人坐在正在行駛的轎車頂上。視頻截圖
兩人坐在正在行駛的轎車頂上
近日,,一對男女坐在車頂兜風的視頻在社交媒體上廣泛流傳,,視頻中,一名男子攙扶一名女子坐在正在行駛的白色轎車車頂上。7月3日晚間,,認證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微博 @暢通西安 通報了此事進展,,稱交警部門對司機及坐在車頂上的兩人分別進行了處罰,并排除了駕駛員酒駕,、毒駕的可能性,。在詢問當事人后得知,兩人坐車頂是因為失戀后心情不佳,。
通報稱,,西安交警在得知此情況之后,立即安排轄區(qū)大隊對這一情況展開調查,。7月3日上午,,西安交警高新大隊依法對視頻中的車輛駕駛員文某某、車頂男子閻某及女子楊某進行傳喚,。
經查,,7月2日22時許,車主閻某和三位朋友在結束灃峪口出游之后,,車輛由沒有喝酒的文某某駕駛,。行車途中,由于閻某和楊某(女)兩人心情不好,,要求駕駛員文某某停車,,隨后從天窗爬出坐在車頂。駕駛員文某某表示,,他和另外一位朋友多次勸告二人回到車內未果,。22時40分許,,該車行至唐延路時,被路過群眾發(fā)現,、舉報,。
當事人。西安交警微博圖
調查當中,,高新大隊唐延路中隊民警在排除了當事人酒駕及涉毒的可能性之后還與楊某取得了聯系,,排除了楊某受到不法侵害的可能性。
根據當事人口述以及證人證言,,西安交警高新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對駕駛員文某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乘車人閻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七條第四項,、《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條第三項之規(guī)定,,依據《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二條之規(guī)定,被處以罰款50元的處罰,。
警方通報,。微博截圖
由于楊某已經離開西安市,西安交警高新大隊將待楊某回到西安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七條第四項,、《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條第三項之規(guī)定,依據《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二條之規(guī)定,,對楊某予以罰款50元的處罰,。
經對閻某及文某某詢問得知,閻某及楊某均處于失戀狀態(tài),,民警對其進行了開導教育,。笑忘往事與舊人,安全出行記心中,,從容向前沐清風,。
(記者 宋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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