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因家事繁忙沒時間復習,,一個打算拓寬一下自己的知識面,,基于這樣的初衷,當王紅讓李艷替其考試時,,李艷沒做過多猶豫就答應了,。昨天,王紅和李艷因犯代替考試罪,,被門頭溝法院分別判處罰金兩萬元,。這是“替考”入刑以來,本市宣判的首例高自考替考案,。
幫朋友考試被識破
1990年出生的王紅,,大專文化,,是某科學技術學會的文秘。2014年開始,,王紅報名參加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1988年出生的李艷,同樣是大專文化,,此前在一家公司工作,,后報名在北京外國語大學就讀專升本課程,。2015年,,兩人在朋友的飯局上認識后,因性格相投,,很快成了好朋友,。
檢方指控稱,今年4月16日上午,,王紅讓李艷代替自己到門頭溝某中學參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勞動關系與勞動法》學科考試,。當天9時許,李艷進入該中學代替王紅考試,??荚囘^程中監(jiān)考老師發(fā)現(xiàn)李艷與其攜帶的準考證、身份證上照片存在較大差異,,考試結束后將其帶至教務辦公室核實情況,,李艷承認自己是替人考試。11時許,,監(jiān)考老師報警,,李艷被民警口頭傳喚至派出所接受審查。當天18時許,,王紅接到民警電話后,,到派出所接受審查。
新媽媽稱無暇復習
昨天上午,,門頭溝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替考案(如圖),。此前二人被取保候審,昨天上午,,二人在家人的陪同下,,早早來到法庭外。
案發(fā)三個月后,,這對好朋友并排站在了被告人席上,。庭審開始后,法官剛開始核實二人的身份情況,,兩個姑娘就開始哭泣,。對于檢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二人均不持異議。
最先受審的王紅稱,,此前陸續(xù)通過了7門課程,,今年3月,她又報名了包括《勞動關系和勞動法》在內的三門自考課程,。“這一年家里和單位的事太多,,根本沒時間看書。”記者了解到,,王紅去年初生下孩子,,案發(fā)時剛過哺乳期。而王紅認為身邊的朋友里,,李艷比較刻苦認真,,加之其又在高校內就讀,因此找到李艷,,希望她能幫自己考試,。
而李艷在法庭上表示,王紅找到她時,,她也想借此學點東西,,拓寬一下自己的知識面,因此沒過多猶豫就答應了,。
進入考場始終低頭
昨天的庭審中,,二人都表示此前不知道替考是違法行為。因此考試當天,,王紅讓老公開車把李艷送到考場門口,,并將自己的身份證、準考證交給了李艷,。
實際上,,李艷進考場時就引起了監(jiān)考老師的注意。“準考證上是方圓臉,,進考場的是長尖臉,,看著就不是一個人。”但由于沒有確鑿的證據(jù),,監(jiān)考老師先對其放行,。其他考生發(fā)現(xiàn)她坐錯了位置,李艷又起身換座位,,整個過程中李艷一直低著頭,。
考試結束后,李艷被叫到考務辦公室。隨后,,現(xiàn)場執(zhí)勤的民警將李艷傳喚至派出所,。李艷供述了整個替考行為的前因后果,并聯(lián)系了王紅,。雙方均表示,,替考只是出于友情,二人并未約定金錢報酬,。
被判兩萬元罰金刑
門頭溝法院審理后認為,,兩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代替考試罪,應依法懲處,。而王紅能自動到案,,且如實供述罪行,可認定為自首,,并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李艷能如實供述,,亦可從輕處罰,。
鑒于二被告人均系初犯,,且到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故酌情從輕處罰,,以代替考試罪分別判處王紅,、李艷罰金兩萬元。
宣判后,,法官也對二人進行了庭后教育,,告訴二人罰金刑不同于行政處罰的罰款,由此產(chǎn)生的犯罪記錄或許會對二人今后工作生活產(chǎn)生一定影響,。法官同時要求二人正確反省犯罪原因,,不能簡單歸結于不懂法,希望二人接受教訓,。(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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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條
代替考試罪
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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