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浪微博網友“@ 橫移點豬”稱,,8日上午,,他在汽車北站乘坐了一輛發(fā)往淄博的長途客車,結果上午10時25分發(fā)車,11時40分在車輛到達即墨服務區(qū)時,,就被拼到了另外一輛從石島發(fā)往淄博的長途客車上,,結果因為車上的人太多,一些人只能站著 ,。“車上還有很多去濟南的乘客,,下午1點鐘,車進入了濰坊服務區(qū)后,,這些去濟南的乘客又被拼到了另外一輛車上,。”該網友稱,由于換車倉促,,他并沒有記下此前車輛的車牌號,,只是在車到了濰坊區(qū)域后才下車拍下了從石島至淄博車輛的車牌號。該網友表示,,在汽車北站乘車,經常會遇到這種倒客的現象,,因為兩車合并后座位不夠,,很多人只能站著或坐在過道里,“這種隨意合并賣客的現象是合法的嗎,?”網友對此提出了質疑,。
除了有乘客投訴“倒客”,也有乘客向本報反映,,遭遇“甩客”,。來青打工的盛先生說,9月6日,,他和幾名老鄉(xiāng)一起回老家濟寧過中秋節(jié),,他們一起從膠州汽車站售票窗口買了到濟寧的汽車票,隨后登上了車站內的一輛客車,,為了確認沒上錯車,,他和幾名老鄉(xiāng)還特地問是否進濟寧客運站,并得到司機的肯定回答,。然而當天下午3時15分客車行駛至日東高速上的濟寧服務區(qū)時,,客車司機稱該班次的終點站是菏澤,而不是濟寧 ,,并稱服務區(qū)附近有公交車,,乘客乘坐公交車可以直達濟寧市區(qū)。
盛先生稱,,雖然車上近三分之二的乘客去往濟寧,,但因司機決定不進濟寧客運站,無奈紛紛下車,。但是經過近半個小時的尋找,,盛先生和其他乘客并未發(fā)現司機所說的公交車站,。因找車太難,近一小時后,,仍有11名乘客滯留在服務區(qū)內,。“我們車票上的班次是JB01,希望記者能幫我們維維權,!”盛先生說,。
記者就此聯(lián)系到了城陽區(qū)交通局,該局一位王姓負責人介紹,,按照《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不按規(guī)定站點上下客的可處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罰款,“在高速公路的服務區(qū)上下客,,這就屬于不按規(guī)定站點上下客,。”該負責人表示,通常這種違章行為的管轄權是按照違章行為的發(fā)生地來進行處理,,由于車輛是從城陽區(qū)駛出,,乘客反映到該部門后,他們可以申請上級部門對此進行處理,。
據介紹,,對違章車輛進行處罰時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但由于此類倒客行為多在正規(guī)車站以外,,事情發(fā)生過之后即出現證據滅失,,執(zhí)法人員很難進行取證。如果市民在乘坐長途車出行時遭遇此類情況,,應該保留好相關證據,,之后可向相關管理部門投訴舉報,這些證據就包括:在車站內乘車時所購買的車票來證明所乘坐的車輛,,事情發(fā)生的經過,,當事人向執(zhí)法機關發(fā)出的舉報信等。
“如果證據不全,,違章車輛車主矢口否認的話,,執(zhí)法人員也只能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王姓負責人表示,,現在的手機多數都是智能機,,市民們遭遇此類情況時,可使用手機進行錄音,、錄像取證,,這也是最直接的證據,根據這些證據 ,執(zhí)法人員便可依法對違章車輛進行處罰 ,。而對于盛先生反映的甩客問題,,記者也致電膠州汽車站,據工作人員介紹JB01班次客車應是節(jié)前加班車次,,他們將盡快落實整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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