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wǎng)11月1日訊(通訊員 劉暢淼 王偉偉 記者 趙寶輝)10月31日上午9點半,, 交警李滄大隊在京口路與峰山路路口開展電動車違法集中治理和宣傳活動?,F(xiàn)場除了違法的電動車駕駛員,,活動還吸引了不少路人駐足觀看,,他們紛紛表示,這種宣傳方式更加入腦入心,。
安全頭盔下次再戴,、逆行就一小段、闖了紅燈也沒啥事……為從思想上筑牢電動車駕駛員的安全意識,,杜絕各種僥幸和麻痹心理,,此次整治活動中,李滄交警專門在查處現(xiàn)場設(shè)立了電動車駕駛員學(xué)習(xí)區(qū),。
上午9點40分,,一輛三輪電動車因逆行被交警攔下,駕乘三輪電動車的兩位女士說著笑著跟交警解釋:“不熟悉路,,就逆行十來米,。”交警帶領(lǐng)兩位女士觀看電動自行車事故警示片,起初兩位女士臉上滿不在乎的表情逐漸變得嚴(yán)肅起來,,“是為咱們好,,以后真不能逆行了!”
兩位年輕人戴著頭盔騎乘電動車被交警攔下。原來,,交警見電動車后排乘客年紀(jì)不算小,,經(jīng)詢問得知已經(jīng)17歲了。根據(jù)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guī)定,,自行車,、燃油助力車、電動自行車在城市市區(qū)道路上不得載人,,其中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的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
[來源:信網(wǎng) 編輯:王熠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