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6月27日訊 “原來說2013年底發(fā)工資,到現在3年了,一直沒給我發(fā),。” 2013年2月,,棗莊滕州的孫先生和妻子在位于城陽區(qū)的卓越蔚藍群島項目打零工,,到7月份結束工作,,卓越蔚藍群島項目承包商中鐵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鐵建工)只給了2600元工資, 至今仍然拖欠23088元,。中鐵建工勞務班組組長代金定稱,,現在正與卓越蔚藍群島小區(qū)項目部對工程量,承諾今年中秋節(jié)發(fā)放工資,。
卓越蔚藍群島項目拖了三年工資?
2013年2月開始,,孫先生和妻子在位于城陽區(qū)的卓越蔚藍群島項目打零工,7月份,,孫先生與妻子暫時回老家收麥子,,當時項目承包商中鐵建工的勞務班組組長代金定承諾年底結他工資。
收完麥子,,張先生與妻子再次回到卓越蔚藍群島項目,,想要繼續(xù)工作,但代金定稱不想再用他們了,。“我就跟他要當年2-6月份的工資,,他說過一段時間就給。”然而,,這一拖就是3年,,至今23088元工資仍未索回。
孫先生說,,他曾向卓越蔚藍群島項目索要工資,,他們也不管。此后,,孫先生多次向代金定索要過工資,,“代金定不斷拖延時間,就是不給工資,,也不接我電話,。”
2014年7月,,代金定給他簽過一張欠條,。但是欠條卻未在孫先生手中,他交給了工頭,。
卓越稱工程量早已核對完畢
卓越蔚藍群島小區(qū)項目負責人謝經理稱此事與其無關,,卓越曾就工資一事聯系過代金定,,“他說已給孫先生明確的答復,不需要我們再介入調查,。”
謝經理說,,代金定負責的是青島卓越蔚藍小區(qū)第三期工程中的第一標段,他是中鐵建工的勞務班組組長,。
“他負責的部分在2014年底已經完工,,完工之后不久我們就已與中鐵建工的總包工對完工程量。代金定所說的正在與我們對工程量的事情,,并不存在,。”謝經理告訴信網,代金定已與中鐵建工總包工對完工程量,。中鐵建工稱已把款項撥給了代金定,。“代金定有沒有將工資發(fā)放,我也不知道,。”至于卓越蔚藍群島何時給了中鐵建工款項,,謝經理稱他不清楚。
中鐵建工稱工程款已撥付
對于此事,,中鐵建工生產部張經理稱,,早在2014年底,代金定負責的工程部分完工時,,工程量就已對完,,工程款在2015年9月份左右就已撥給代金定,“代金定為什么沒把工程款給工友,,我們并不清楚原因,。”
為何時隔三年,工資卻一直未拿到手?代金定告訴信網,,他給了孫先生2600元工資,,剩余23088元他正跟卓越蔚藍群島項目核對工程量,待對完工程量,,會在今年中秋節(jié)統(tǒng)一發(fā)放全部工人的剩余工資,。“這件事我已經跟孫先生商量過,他也已經同意統(tǒng)一發(fā)放工資,。”
卓越與中鐵建工都稱工程量已經核對完畢,,為何代金定仍說在核對工程量,對此,,代金定并未置評,。
律師建議提起訴訟不要超過時效
對于此事,信網咨詢山東首辰律師事務所的吳芝容律師,,吳律師認為,,首先要考慮孫先生的欠條簽的具體時間不能超過訴訟有效期,,根據《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訴訟時效期間均為兩年,。“孫先生的欠條是在2014年7月份簽訂的,現在距超出訴訟時效已時間不多,,因此如果要通過訴訟的方式追回欠款,,就需要盡快提起訴訟。”
此外,,孫先生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行使期間,,要確定這期間是否有證據證明向代金定討要款項的主張訴求。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這個主張訴求,,到法院提起訴訟就會有勝訴的可能,。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有過主張訴求,另外超出訴訟時效期間,,將不會獲得法院的勝訴判決,。
信媒體記者 杜杲燃 實習生 孫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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