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wǎng)5月22日訊 近日,,信網(wǎng)(0532-80889431)刊發(fā)了青島天龍中學一名女中學生在參加學校組織的外出寫生期間遭到同學毆打(詳見《私立天龍中學女生遭同學毆打 律師認為校方應擔責》),,而學校對涉事學生作出處罰后卻一直沒執(zhí)行。被打女生的家長于女士告訴信網(wǎng)(0532-80889431),,學校最開始作出的初步處理意見,,就是經(jīng)過調(diào)查的,,自己有當時學校工作人員宣讀處理結(jié)果時的音頻錄像可以證明,。
被打女生的家長于女士告訴信網(wǎng),,事發(fā)這么長時間了,學校仍然堅稱自己是沒有責任的,,在孩子第一次被打后,,向老師報告了此事,不僅沒有得到保護,,反而遭到第二次毆打,,“我們孩子出去寫生,學校就應該盡到監(jiān)管的責任和義務,,孩子多次被打,,學校說自己沒有責任可能嗎?不應該賠償嗎?”于女士說。
對于對涉事學生作出處罰決定卻沒有執(zhí)行一事,,青島天龍中學的劉校長曾解釋稱是因為作出的處罰決定只是一個初步處理意見,,在學校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打人者其實僅為一人,其他六人只是旁觀,,所以重新作出了處理,,僅將一人留校察看,兩人記大過,,其余人警告,。
而于女士對此并不認同,“學校當著我們家長和教育局工作人員宣讀處理意見時,,明確表示是組織了專門的工作小組進行調(diào)查后作出的決定,,怎么現(xiàn)在又反悔。”隨后,,于女士向信網(wǎng)提供了相關音頻資料來進行了證明,。信網(wǎng)致電負責處理此事的青島天龍中學的劉校長,對于于女士的質(zhì)疑,,劉校長稱自己馬上要去上課,,沒有過多進行解釋。
山東首辰律師事務所的吳芝容律師告訴信網(wǎng),,校園暴力出現(xiàn)的原因主要包括青春期的逆反心理,、家庭教育方式不當、同伴的影響以及學校道德教育的缺失,。被欺負的孩子心理上可能會留有一定的陰影,,嚴重的可能會影響身心健康乃至人格的發(fā)展。
那么當孩子遇到校園暴力時又該采取怎樣的措施呢?“如果遇到校園暴力,,一定要保持鎮(zhèn)靜,,適當時候及時的向周圍的人求救,,不要激怒對方,可以通過談話的方式來穩(wěn)住對方,,告訴其行為是違法的,,但是一定要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受到了傷害,,一定要及時的告知家長還有老師,,同時報警。”吳律師說,。信網(wǎng)全媒體記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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