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26日訊 2016年,,王先生在興旺花園二期購買了一套商品房。本來挺高興的一件事卻因交房問題讓人不痛快,。“當初選擇這里的原因就是看中了小區(qū)的位置,,再一個就是交房時間比較早,但說好的2017年3月份交房,,到現在都沒有動靜,,我們懷疑是不是開發(fā)商在手續(xù)上出問題了?”雖然已經辦理了網簽手續(xù),但王先生心里始終有點不放心,。
王先生告訴信網,,因為交房延期問題,很多戶居民生活都或多或少受到影響:“有像我一樣著急住的,,也有打算用來作婚房然后耽擱的,,總之大家意見都很大,我們要求開發(fā)商給我們一個說法,,并且按照合同約定賠償我們違約金,。”
信網了解到,小區(qū)的開發(fā)商是青島匯豪基有限公司,,但公司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售樓處工作人員承諾把問題轉交給相關負責人后再進行答復,但截至發(fā)稿,信網未收到任何回復,。
信網從青島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了解到,,興旺花園二期之所以未能交房,主要是因為該工程目前尚未組織單體工程竣工驗收,。
那么該驗收是否能影響交房?信網咨詢了青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說單體驗收為建筑工程分部分項驗收中的一環(huán),一般指結消防,、水電,、燃氣等工程是否完工和達標。“如果單體竣工驗收未通過是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的,。至于違約金的問題業(yè)主可根據購房合同上雙方約定的違約金向開發(fā)商索要賠償,。如協商不成,業(yè)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信網全媒體見習記者 楊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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