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wǎng)7月31日訊 2016年5月24日,,市民尚某某被位于平度某服裝廠外的已經(jīng)廢棄的電線桿拉線底座絆倒,,傷情構成十級傷殘,。尚某某認為,該電線桿所屬的國網(wǎng)山東省電力公司平度供電公司(以下簡稱為平度供電公司),、本村村委會及該服裝廠均應對自己的受傷負責,,遂將上述三方訴訟至平度市人民法院,要求其賠償自己各類損失共計63678.86元,。信網(wǎng)(0532-80889431)獲悉,,最終法院判決平度供電公司賠償6萬多。
2016年5月24日,,尚某某在自己村里道路上玩耍時,,被已經(jīng)廢棄的電線桿拉線固定鐵鉤絆倒,導致其受傷,,后被送往平度市人民醫(yī)院治療,,經(jīng)診斷為右尺橈骨骨折。尚某某之傷后被青島青大司法鑒定所鑒定為十級傷殘,。
尚某某認為,該電線桿所屬的平度供電公司,、本村村委,,均應對自己的受傷負責,并且該電線桿位于平度某服裝廠外,,所以其也應該對自己的受傷負責,。
事故發(fā)生后,尚某某之父多次與平度供電公司交涉賠償事宜,,均未果,。遂將上述三方訴訟至平度市人民法院,要求其賠償自己各類損失共計63678.86元,。
平度供電公司曾在庭審過程中辯稱,,尚某某的受傷地點無法明確,應提供證據(jù)證明,。即使受傷地點是在廢棄拉線底座處,,因該廢棄拉線底座所有權及管理權均不屬于自己,所以尚某某受傷與自己無任何關系,,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并且,尚某某系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受傷與監(jiān)護人未盡到監(jiān)護職責有直接關系,,因此應當由其監(jiān)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尚某某居住地村委會,、平度某服裝廠均認為該廢棄拉線底座不歸自己管理和使用,,并請求駁回原告之訴訟,。
平度市人民法院在對此事進行審理后認為,尚某某受傷地點在平度供電公司管理范圍內(nèi),。因此,,平度供電公司作為管理者應對所轄范圍內(nèi)的所有設施不定期進行維護、管理,,確保安全,,對廢棄的供電線路設施應及時清除,確保不形成路障,,不形成安全隱患,。因平度供電公司疏于管理、維護,、清障,,應該對尚某某所受損害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
同時,,尚某某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玩耍時絆倒受傷,其監(jiān)護人有監(jiān)護不利的過錯,,應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jù)本案的實際情況及雙方過錯,法院認為平度供電公司應承擔70%賠償責任為宜,,并采納該村村委及平度某服裝廠的答辯意見,,認為此兩方不承擔責任。
平度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平度供電公司賠償尚某某各類損失共計62928.86元,,并駁回尚某某對本村村委及平度某服裝廠的訴訟請求,。信網(wǎng)全媒體記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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