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wǎng)絡平臺公開了一起網(wǎng)絡購物合同糾紛案,該案是由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qū)人民法院審結的,,原告張女士因在京東平臺購買到冒牌戴森吹風機,,成功維權獲法院支持退一賠三。
2022年7月,,張女士在京東平臺上的一家買手店購買了一臺戴森新一代吹風機(HD08限定紅禮盒),,支付1685.82元。該商品頁面標注“全新原裝全國聯(lián)保2年”,。然而,,2024年3月,吹風機在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問題,,張女士遂向戴森官方售后申請維修,,卻被告知該產品系假冒戴森注冊商標的商品。
發(fā)現(xiàn)購買的吹風機為假貨后,,張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賣家承擔退一賠三責任,并賠償快遞費,、打印費等費用,。同時,張女士認為,,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及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未提供賣家真實信息,,應承擔連帶責任。
庭審中,,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及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辯稱,,張女士系與“某某買手店”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其并非合同相對方,,亦非平臺運營方,,不應承擔責任。賣家“某某買手店”的實際經(jīng)營者未作答辯,。
根據(jù)京東平臺信息,,信網(wǎng)了解到,京東平臺運營方為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張女士購買的吹風機經(jīng)鑒定確為假冒戴森注冊商標的商品。而“某某買手店”為個體工商戶仙女湖區(qū)季晨商貿行開設,,該商貿行已于2022年11月注銷,,實際經(jīng)營者為吳先生。法院認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本案中,吳先生作為商貿行經(jīng)營者,,其行為構成欺詐,,張女士有權要求退貨并支付三倍價款賠償。
最終,,法院判決吳先生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張女士含商品價款及三倍賠償6743.28元,,并駁回張女士對平臺運營方的訴訟請求。
根據(jù)企查查顯示,,仙女湖區(qū)季晨商貿行曾在2023年因侵害商標權糾紛被辣潮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京東方面的工作人員表示,僅憑營業(yè)執(zhí)照的注冊名無法核實到該店鋪,,個體工商戶在京東平臺開設店鋪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個體工商戶的營業(yè)執(zhí)照、商品資質等信息,,售賣有品牌的商品需要商標注冊或者是授權書,。
信網(wǎng)咨詢了戴森官方,工作人員表示,,在京東平臺上除了戴森的旗艦店,、自營店以外,還有第三方授權店,,“消費者可以撥打4009202808熱線電話,,報店鋪名查詢是否為正品授權店鋪。”文/趙彥閱
[來源:信網(wǎng) 編輯:孫寶震]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