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第29審判庭,,排行老四的上訴人和作為二哥,、大姐,、小妹的被上訴人,為了爭奪遺產(chǎn)展開了激烈爭辯,。情緒失控時,,老四對二哥嚴加指責(zé)。面對控訴,,其余三人也毫不示弱,。今年4月,,經(jīng)一審法院審理,由老四和二哥分別分得一套面積為52.76平方米的房產(chǎn),,剩余的一套72.08平方米的房子由二姐和小妹共同所有 ,。但是,老四認為付出和回報不成正比,。在一審宣判后,,向市中院提起上訴。9月10日上午,,市中院開庭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案情回顧:為房產(chǎn)親人上法庭
膠州的劉文興、李秀娥二位老人育有五名子女,,分別是大兒子劉海,、次子劉波、長女劉芳,、三子劉濤和小女兒劉婷,。其中,老大劉海因身患糖尿病一直未婚,,1994年2月27日,,因病情加重而去世。去世后,,劉海留下兩套房屋,,面積分別為52.76平方米、72.08平方米,。2008年,、2012年,劉文興,、李秀娥二位老人先后離世 ,,并留下一套面積為52.76平方米的房子。
父母和大哥留下的三套房子中,,次子劉波和三子劉濤各自占有一套面積為52.76平方米的房子,,而另外一套72.08平方米的房子暫時空置。因父母,、大哥去世前,,均未留下遺囑,三套房子如何分配成為兄弟姐妹四人的爭論焦點,。
經(jīng)過多次商議,,由于劉濤堅持要求多分得一份房產(chǎn),四人對遺產(chǎn)的分割一直未達成一致。隨后,,劉濤被另三人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割遺產(chǎn)。
后經(jīng)膠州法院審理認為,,劉海生前未婚,,去世時未立遺囑。因此,,劉海所遺留的兩套房屋的所有權(quán),,應(yīng)當(dāng)由其父母繼承取得。由于劉文興,、李秀娥均已去世,,其二人在去世前既沒有進行財產(chǎn)分割,也沒有寫下遺囑,。二人遺留的一套房屋及劉海所遺留的兩套房屋,,均應(yīng)作為被繼承人劉文興、李秀娥的遺產(chǎn)進行分割,。而劉波等四兄弟姐妹作為第一繼承人,,均有權(quán)對遺產(chǎn)進行繼承。
最后,,經(jīng)法院一審判決,,由劉波、劉濤二人分別分得一套52.76平方米的房子,,而劉芳,、劉婷姐妹二人共同占有那套72.08平方米的房子。一審宣判后 ,,老四劉濤不服法院判決,,便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庭審現(xiàn)場:各方均不同意調(diào)解
9月10日上午,,這起遺產(chǎn)繼承糾紛案件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第29審判庭開庭審理,。當(dāng)天上午9時30分,上訴人席上坐著劉濤及其代理人,,劉濤的妻子李娜則坐在旁聽席上,。約10分鐘后 ,劉波,、劉芳、劉婷也匆匆趕到,,并在被上訴人席上落座,。
“都是一家人,為了多分一點遺產(chǎn)而鬧上法庭多不值啊,,你們愿意不愿意接受法院調(diào)解,?”為了最大限度挽回雙方親情 ,,在正式開庭審理之前,法官詢問雙方意見,。劉波表示可以調(diào)解,,但是應(yīng)該按照繼承法規(guī)定,對遺產(chǎn)進行分割,。而劉濤則堅持認為,,因為自己照顧父母、長兄多一些,,所以自己應(yīng)分得面積最大的房子,,剩下的兩處房子由兄弟姐妹四人均分。
見雙方均堅持各自的意見,,互不讓步,,法官提出一個折中方案:由劉濤得72.08平方米的房子,劉波得面積52.76平方米的房子,,剩下的另一處房子由劉芳,、劉婷均分。不過,,這個方案隨即被劉芳,、劉婷二人否定,“堅決不行”,。
焦點一:是誰照顧了大哥,?
見調(diào)解不成,法官宣布開庭審理,。在正式開庭之前,,為了避免雙方情緒激動而造成法庭秩序混亂,法官提醒雙方庭審過程中要保持克制,,不要有過激的語言,、動作。
在法庭調(diào)查階段,,劉濤重申,,跟其他三人相比,他盡了更多的贍養(yǎng)義務(wù),,且母親生前還曾經(jīng)表達過“將遺產(chǎn)分給我”的意思,,即便不能繼承全部遺產(chǎn),也應(yīng)該多分一部分遺產(chǎn)給他,。
劉濤說,,1992年3月至1993年8月期間,因大哥生活不能自理,他曾將大哥接到自己的單身宿舍 ,,對其進行照顧,。并且,1994年大哥去世后,,由他出錢為其辦理了后事,。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劉濤當(dāng)庭出示了購買棺材的發(fā)票,。
“那時,,我母親身體不舒服,他們又不湊邊,,照顧大哥的任務(wù)由我自己承擔(dān),。”劉濤剛說完,被上訴人席上的大姐劉芳便發(fā)出笑聲表示抗議,。“俺媽身體挺好,,當(dāng)時主要是她去照顧(大哥)的。有時二哥去帶著洗洗澡,,我們也有時去送個飯,。”小妹劉婷說。
而二哥劉波也表示,,一開始大哥生活能夠自理,,只是在1993年4月份才開始住院的。“當(dāng)時我們都去照顧過,,有一次大哥還跟我說‘你弟弟(劉濤)不是個東西,,咱媽讓他來送飯,他都不來’”,。“1992年時,,你還沒有結(jié)婚,單身宿舍連鍋碗瓢盆都沒有,,你怎么照顧大哥的,?”劉波說,在1994年春節(jié)時,,他將大哥接回家,,過完春節(jié)不久,大哥便因尿毒癥去世了,。
不過,,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劉濤還請來當(dāng)年的同事李某出庭作證,。李某表示,,當(dāng)時他和劉濤同住單身宿舍,。“經(jīng)常去他家串門,大哥確實在他的單身宿舍住了大約一年的時間,。”李某說。
焦點二:誰對父母盡孝,?
此外,,兄弟姊妹四人是否對父母盡到了贍養(yǎng)義務(wù)也成為庭審的另一個焦點。劉濤表示,,因為和父母同住一個小區(qū),,平時都是由他照顧父母的生活起居。而二哥,、大姐,、小妹“根本就沒有照顧過”。
劉濤當(dāng)庭表示,,大姐劉芳曾經(jīng)因不贍養(yǎng)老人,,跟母親在原膠南法院打過官司;二哥劉波則曾經(jīng)在1988年簽過一份協(xié)議,,明確表示對兩位老人一概不管,,并放棄對老人遺產(chǎn)的繼承權(quán)。“對父母都這樣了,,怎么可能盡到贍養(yǎng)義務(wù),?”劉濤當(dāng)庭氣憤地說。
針對這些說法,,二人也分別進行了辯駁:“我跟我媽打過官司,?法官可以去法院查,到底有沒有這樣的案底,。”而劉波表示,,劉濤所說的那份協(xié)議是由其前妻簽的。當(dāng)時因前妻跟父母關(guān)系不好,,由前妻簽字寫了不贍養(yǎng)老人的字據(jù),,“但是,我始終都沒有簽字,,而且一直照顧老人”,。
庭審過程中,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劉濤還請來了幾位街坊鄰居前來出庭為自己作證,。其中,兩位證人當(dāng)庭表示,,很少見到劉波,、劉芳前來照顧老人,。“這個小妹妹倒是見過幾次。”此外,,證人還表示,,劉芳和老爺子、老太太的關(guān)系不好,,曾見到其當(dāng)街和父母吵架,。
而二哥劉波則稱,因為弟弟劉濤經(jīng)濟不寬裕,,很少從經(jīng)濟上對父母進行幫助,,“即便是買5毛錢的豆?jié){,都要跟我媽要錢 ”,。大姐劉芳也表示,,不管是對大哥還是父母,兄弟姊妹四人均盡了一定的贍養(yǎng)義務(wù),,不存在劉濤所言只有他一人照顧的說法,。而劉波表示,“他(弟弟劉濤)1996年才結(jié)婚,,他怎么照顧爹娘,?”法庭上,劉波剛剛拋出這一疑問,,劉濤立即反擊稱:“我有一口飯,,也想著爹娘,而你都是自己吃,。”
庭審過程中,,劉濤表示,母親曾經(jīng)表達過,,要將名下大部分房產(chǎn)留給他,。他說:“但是,因為害怕被他們來鬧,,所以就一直沒有寫遺囑,。”劉濤請來的一位證人表示,曾經(jīng)聽老太太(劉濤母親)說起過此事:“虧得有這么個小兒,,不然我早死了,。等以后,我得把房子都給他(劉濤),。”
爭議不斷:證人出庭遭到謾罵
在庭審剛剛開始10多分鐘時,,劉濤的妻子李娜便由旁聽席坐到上訴人席位上,并跟丈夫小聲交談,。法官發(fā)現(xiàn)后 ,,責(zé)令其坐回旁聽席,,并要求其遵守法庭紀律。然而,,僅半小時后,,她便又一次坐到上訴人席位上,隨即,,被驅(qū)逐出法庭,。
盡管在開庭之前,法官給各位當(dāng)時人打過保持克制的“預(yù)防針”,。但是,庭審過程中,,雙方均多次情緒激動,,并數(shù)次發(fā)生爭吵,甚至謾罵,,雙方互相指責(zé)對方?jīng)]有對父母和長兄盡孝,。
然而,法庭上的爭吵還發(fā)生在證人和被上訴人之間,。在第二位證人出庭作證時,,曾表示,經(jīng)??吹絼疹櫞蟾绾透改?,而另外幾人很少露面。往往是證人剛剛說出口,,就遭到對方大聲反問:“你在我家呆著看了,?誰照顧誰不照顧,你都能看到,?”這種質(zhì)問性的語氣遭到法官及時制止,。
在第三位證人出庭作證時,二哥劉波連連說“(情況)都知道了,,大哥 ,,你就別說了”。但是,,這位71歲的證人,,依然就其所知道的情況向法庭陳述。
他表示,,因和劉濤父親住同一樓上,,每天走過門口若干趟,對其家的情況比較了解,。“你(劉芳),,我一次都沒看見你來過,。你小妹妹(劉婷)大概平均一周能回家一趟。”這句話話剛出口,,就遭到了劉婷的強烈回擊:“這么大歲數(shù)了,,你怎么說瞎話。我為了照顧俺媽,,工作都放棄了,,我怎么可能一周才回家一趟?”“我只是依照實情說出來,,沒有必要胡說八道,,而且這對我沒好處!”法庭上火藥味越來越濃,,法官及時提醒后,,制止了吵鬧升級。
這位證人還表示,,父母病危時才見過大姐,,且見到過她在大街上罵父母。話剛出口,,便遭到劉芳謾罵,。“你怎么還罵人?”“你說我罵父母,,哪天哪月,?有證人嗎?”“具體哪天誰能記住???”“2008年誰在家伺候父親”“那時你們輪著”“誰白班,誰夜班”“我沒去你家,,也不知道”“這么大歲數(shù)不知道該說你什么”……
兩個小時的庭審后 ,,法官宣布擇日再判。為了避免雙方在庭審結(jié)束后,,再次發(fā)生糾紛,,法官叫來法警維護現(xiàn)場秩序,直到雙方離開為止,。
記者手記:
親人相爭無真正勝者
兄弟姐妹四人,,為了三套房子,打了兩場官司,。而在這次法院二審近兩個小時的庭審過程中,,因為雙方情緒激動 ,數(shù)度發(fā)生爭吵甚至謾罵,,嚴肅的法庭儼然變成了火藥味十足的戰(zhàn)場,。
房子的歸屬問題,,固然可以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然而破裂的親情卻并不容易愈合,。市北法院一位多年從事涉及家事審判工作的法官告訴記者,,因為房子而造成親人反目成仇的并不罕見。為了多分幾萬塊錢或多分幾平方米的房子,,即便能贏了官司,,卻輸?shù)袅擞H情,長遠來看,,這筆賬劃不來,。親情被撕裂后,官司中沒有真正的勝利者,。
近年來,,隨著房價的高企,兄弟姐妹之間拋棄親情,,為爭奪房產(chǎn)而大打出手,甚至走上法庭的事情不絕于耳,。在被利益蒙蔽了雙眼,,在利益和親情兩者中,有的人分不清孰重孰輕,,而這起案件只是眾多房產(chǎn)糾紛中最普通的一起遺產(chǎn)繼承糾紛案件,。
其實,金錢和房子都不是萬能的,,更不是人生追求的唯一目標,。面對老人的贍養(yǎng)和遺產(chǎn)的繼承等問題時,作為兒女,,應(yīng)做到的是:贍養(yǎng)老人時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繼承遺產(chǎn)時任其自然,不斤斤計較,,這才符合親情的含義,。
文/記者 李保光(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