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地盤上卸土?我砸了你!”近日,李滄區(qū)幾個小伙因別人在自己村里卸土,,連夜趁著天黑見車就砸被法院判刑,。
記者從李滄區(qū)人民法院了解到,2014年9月11日23時許,,被告人80后的馮某因有人在自己村子里卸土,,遂糾集被告人同于某等人至青島市李滄區(qū)一處空地,持消防斧,、鎬把等工具,,趁著天黑,,對在此處卸土的多輛自卸車及1輛鏟車的擋風玻璃,、反光鏡,、車大燈進行打砸,。
隨后,2014年9月25日,,被告人馮某被抓獲,,同年12月29日,,被告人于某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自首。經(jīng)青島市李滄區(qū)價格認定中心鑒定:被毀壞的車輛價值共計人民幣一萬三千多元,。兩被告人對被砸車輛的所有人進行了賠償,,取得了被砸車輛所有人的諒解。
李滄法院認為,,被告人馮某、于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均構(gòu)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應(yīng)予處罰,。被告人于某案發(fā)后投案自首,,可從輕處罰。被告人馮某,、于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罪行,,均可從輕處罰,且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并已取得被害人諒解,,亦可酌情從輕處罰。判決馮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于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城市信報/信網(wǎng)記者 任波(文中人名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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