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今年實名曝光了第七批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駕駛人,。此次曝光的32名“酒司機”是近期李滄區(qū)查獲的部分酒司機,。今年以來,全市公安交警部門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持續(xù)開展整治酒后駕駛的集中行動,,并加大了對城郊結合區(qū)域的查處力度。
“許多違法駕駛人感覺市區(qū)對酒駕查得嚴 ,,城郊交警不會那樣嚴查酒駕,,我們可以明確表示,對于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酒后駕駛交通違法,,交警部門將不分區(qū)域,,不分時間段地始終保持高壓嚴管態(tài)勢,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jù)統(tǒng)計,今年1~3月份,,市內三區(qū)交警部門共查處酒駕交通違法197起,,其他區(qū)市交警部門共查處酒駕交通違法1826起,城郊酒駕違法查處起數(shù)是市區(qū)的9.27倍,,交警部門查處酒駕的力度可見一斑,。
◎相關案例
4月10日晚,交警市北大隊在膠州灣大橋至海爾路的連接線上開展夜查行動,。21時十分,,一輛懸掛魯A336VP牌照的黑色轎車“晃晃悠悠”行至檢查點,被民警攔下,。司機先是不搖下車窗,,在民警再三要求下,勉強搖下后,,就是不敢直視民警,,背著臉裝“害羞”狀。面對民警的質詢,,“酒司機”憨笑道“就喝了兩瓶啤酒”,,經呼吸測試,司機鄭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36毫克,,系酒后駕車,。
據(jù)了解,他們朋友五人從德州來青 ,,當晚去紅島品嘗“小海鮮”,,期間小酌了幾杯,自認為沒事的他,,趁著夜色駕車上路了,,沒想到一出膠州灣大橋就被民警拿下。原本外出游玩休閑的鄭某某將受到罰款1000元,,一次記滿12分,,駕證吊扣六個月的處罰。針對近期外地來青游玩人員的增多,,市北交警加大對進出轄區(qū)主干道,、臨界區(qū)域重要節(jié)點的夜查力度,對富有冒險精神的“酒司機”堅決說不,。
4月9日晚22時左右,,一輛懸掛著魯BN37N1號牌的黑色現(xiàn)代牌轎車沿九水路東向西一路走S路線進入了執(zhí)勤交警的視野,。正在夜查的李滄交警李村中隊民警立刻上前示意車輛停車接受檢查。豈料,,駕駛員見狀,,將車停靠在路邊后,,不顧車上另外一名乘客,,跳下車來,拔腿就跑,。兩名民警一路追趕了約20米后,,將其攔下。
該駕駛員情緒十分激動,,渾身散發(fā)濃重的酒氣,,拒不接受檢查,什么也不肯說,,堅決不肯配合酒精呼吸測試,。民警遂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將其強制帶至第八人民醫(yī)院,,進行抽血化驗,。來到醫(yī)院之后,這名司機在抽血時竟聲稱“暈血”,,試圖逃避檢查。經測試,,駕駛人劉嘉超酒精含量達到13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2016年3月23日晚,,李滄交警在轄區(qū)設點夜查,,22時許,執(zhí)勤民警發(fā)現(xiàn)一車號為魯B2GM08的車沿君峰路南向北行駛,,當交警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時,,駕駛員神情緊張,民警聞到車上有酒味,,便要求駕駛員進行酒精測試,,駕駛員聲稱車上三個朋友喝了酒,讓自己去幫忙開車,,自己沒有喝酒,,只是吃了些醉蝦,“吃醉蝦不能算酒駕吧?”駕駛人“機智”的回答讓人哭笑不得,,民警依法現(xiàn)場進行了酒精測試,,其呼氣測試酒精含量為34.8mg/100ml,,屬酒后駕駛。
面對違法事實和交警的說服教育,,駕駛員最終說了實話:當天中午喝了白酒,,尚未醒酒就帶著僥幸心理來幫朋友開車,沒想到還是碰到了交警夜查酒駕,。該駕駛員將面臨罰款1000元,、記12分及降級、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嚴厲處罰,。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張俊達 通訊員 欒心龍 王友科 韓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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