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3日訊 7月18日,,濟寧屈先生經朋友介紹,,開始在御上秦面館從事廚師工作,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7月24日辭職,,但具體原因屈先生未說明。御上秦面館開始承諾每月工作28天,,工資為4200元,,每天為150元,“我離職之后,,現在欠我900元錢,,至今都沒有給我。”屈先生說,,丁店長現在不出面了,。
丁店長告訴信網,7月24日下午3點多,,屈先生曾在面館里犯了喝酒等原則性問題,,“我告訴他以后不能在工作時間喝酒,可他不聽,,有天晚上7點多又在面館喝酒,,作為店長,當天我很嚴肅地告訴他,,這是最后一次,。”
丁店長說,“當天晚上屈先生用微信告訴我,,他要辭職,,并且說工資給不給都沒關系,不給就當給朋友幫忙了,。”7月27日中午11點多,,屈先生坐在面館門口,給顧客說面館不營業(yè),“他直接影響了我當天營業(yè)額,。”
丁店長告訴信網,,每天150元的工資是屈先生自己定的,“我們這廚師的工資每月為2800元,,每天為100元,,并不是屈先生說的每月4200元,每天150元,。我們發(fā)工資都會在每月的15日統(tǒng)一發(fā)放,因此屈先生6天的工資,,會在下個月15日發(fā)的,。”
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黃鵬舉律師告訴信網,對于公司拖欠員工工資的情況,,他建議勞動者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解決類似糾紛,。除此之外,勞動者還可以向人社局下屬的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勞動監(jiān)察部門會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企業(yè)給予處罰,。信媒體見習記者 孫琳琳
[編輯:亞麥]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