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wǎng)1月25日訊 近日,,信網(wǎng)(0532-80889431)從青島交警城陽大隊獲悉,,春節(jié)將至,青島城陽區(qū)一名40歲男子張某,,飲酒后駕駛營運出租車被城陽交警部門查獲,。被民警處于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1月24日,,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申領(lǐng)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2016年12月30日晚11時50分許,,城陽交警大隊城陽中隊民警在中城路和陽路口夜查時,,對過往車輛進行篩查,一輛車號為魯BT0XXX出租車沿中城路由北向南行駛到夜查處,,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被民警攔下,司機打開車窗出示證件時,,顯得神情慌張,,同時,,民警聞到一股酒味,隨即將該司機帶到夜查點測試,,經(jīng)呼吸測試,,酒精含量為49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1月11日民警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申領(lǐng)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據(jù)了解,,張某今年40歲,城陽區(qū)人,,從事出租車營運行業(yè),。當(dāng)晚近12時,張某準備收攤回家,,駕駛出租車駛到中城路與正陽中路北側(cè)一燒烤攤喝了兩瓶啤酒,,酒后駕駛出租車沿中城路返家途中被民警查獲。
春節(jié)期間,,民警提醒出租車駕駛員朋友,,一定不要酒后駕駛,不要抱僥幸心理,,交警查酒駕,,不僅針對小型轎車及摩托車,也是檢查營運車輛的酒駕司機的,,而且對營運車輛的駕駛員來說,,一旦酒駕被查,其后果非常嚴重的,。
信網(wǎng)全媒體記者 姚飛 通訊員 劉春芳 胡永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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