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wǎng)6月22日訊 1包濕巾1塊錢,一下子買了30包,,超市不僅沒給折扣,,反而漲價了,這樣的事情就讓市民王女士趕上了,。6月17日下午,,王女士到維客超市滄口廣場店購物,見豬豬寶貝嬰兒手口無菌濕巾正在搞活動,,1包只要1塊錢,,就一下子買了30包。等到結賬離開超市時,,王女士拿的東西太多,,沒顧得上查看小票,回家后收拾東西時才發(fā)現(xiàn)自己被超市多收了錢,。
“30包1塊錢的濕巾,,怎么結賬的時候收了31.5元?”在王女士的小票上,,濕巾的單價和數(shù)量都沒錯,只有最后計算的總價變成了31.5元,,“這是連小學生都不會算錯的數(shù)學題,,怎么到了大超市卻算不對了?”當天,王女士又去了一趟超市,,貨架上的濕巾已經(jīng)剩余不多,,但標價確實是每包1元。不過,,在超市的服務臺,,王女士得到的答復卻是濕巾的單價應該是每包1.05元而不是1元。不過對于這個解釋,,王女士并不認同:“如果每包應該賣1.05元,,為什么小票上的單價是1元?”
維客超市滄口廣場店服務中心劉女士告訴信網(wǎng):“這種濕巾的原價是1.5元,節(jié)日期間的優(yōu)惠價格確實是1元,。但同時我們還搞了一個7折促銷的活動,,這種濕巾也在促銷的范圍里,所以系統(tǒng)在計價時自動按照原價的7折算,,才出現(xiàn)了這種問題,。”劉女士表示,超市方面在工作中的確存在疏漏,,愿意向王女士道歉并進行補償,。
信網(wǎng)就王女士遇到的問題咨詢了李滄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工作人員向信網(wǎng)介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雖然規(guī)定了經(jīng)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可按照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進行賠償,但超市是否存在欺詐行為還需要進行調查取證,,要判斷超市方面是否是故意標注低價實際卻按照高價收費的,。
目前,王女士已經(jīng)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了投訴,,她表示:“多收了1.5元雖然不算大事,,但這家超市附近的居民區(qū)多,來超市購物的人也多,,特別是老年人根本不會回過頭來再看一遍小票,,很有可能糊里糊涂就被超市多收了錢。我希望超市能夠重視這個問題,,不要再發(fā)生類似的情況了,。” 信網(wǎng)全媒體首席記者 于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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