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13日訊 日前,,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城陽區(qū)區(qū)公安局了解到,,近日惜福鎮(zhèn)發(fā)生多起電動車被盜事件。經過警方連日調查,,終于在10月10日將嫌疑人劉某抓獲,。
車子被盜 慣犯再出現(xiàn)
2016年6月22日18時,惜福鎮(zhèn)派出所接轄區(qū)居民于女士報警稱,,該停放在2號樓樓道內的電動車被盜,,接警后,經查看監(jiān)控錄像,,民警發(fā)現(xiàn)案發(fā)當日一名30歲左右女子進入小區(qū),,且20分鐘后,,推著一輛電動車離開,,通過被害人辨認,該婦女推走的就是自己被盜的車,,隨后,,民警再次仔細檢查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該嫌疑人除了身形不同,,其他的特征竟然跟一年前犯案的“孕婦嫌疑人”十分相似,,民警猜測該人正是一年前犯案的嫌疑人,應該是生產后重新犯案,,之前雖然開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線索不充足一直未破案,這次機會十分難得,。
經分析,,一年多來作案地點相同,那么為方便作案,,該嫌疑人應該就住在周邊,,安排專人重新查看惜福鎮(zhèn)、夏莊各個小區(qū)錄像,,并安排人員對重點小區(qū)進行24小時值班蹲守,,在蹲守了幾十個小區(qū)、且查看上百小區(qū)監(jiān)控錄像后,民警最終將嫌疑人居住地鎖定在夏莊街道一小區(qū)小區(qū),,10月10日,,民警在上述小區(qū)物業(yè),經走訪調查嫌疑人圖片,,確定14號樓的劉某,,劉某正是去年生產的,且經常推著各種電動車回小區(qū),。10日晚9時許,,民警在14號樓3單元將嫌疑人劉某抓獲,而在小區(qū)樓道內,,民警也發(fā)現(xiàn)了并未處理掉的五輛涉案電動車,。
為了養(yǎng)娃 盯上不義財
經審查,嫌疑人劉某今年32歲,,2005年隨丈夫來青務工,,2014年由于婚內矛盾與丈夫離婚獨自到城陽打工,離婚后不久卻發(fā)現(xiàn)自己已經懷孕,,工作的單位以工作不便為由將其辭退,,劉某成了無業(yè)人員后,沒了生活來源,,不久就新生邪念,,想通過偷盜解決生活問題,幾次小偷小摸雖然得到點小錢,,但劉某很快就意識到這些錢并不能滿足自己的需求了,,肚子一天天變大,孩子出生后會需要很多錢,,為了積攢夠多的奶粉錢,,劉某打算利用現(xiàn)在孕婦這一掩人耳目的身份干幾個大單,一次偶然機會,,劉某認識了一位會給電動車開鎖的李某,,經過一個月的“學習”,劉某很快掌握了盜竊電動車的技巧,,隨后,,劉某便出入各個小區(qū),尋找機會進行盜竊,,由于身形明顯是孕婦,,即便是推著車出入小區(qū),也并未引起過多的注意,,利用這一優(yōu)勢,,2015年產前幾個月間,劉某就偷盜電動車十余輛,涉案金額達三四萬元,,盜竊車輛后,,劉某通過網絡將贓物轉讓出售。后因生產劉某“停業(yè)”一年,,2016年10月,,孩子已經滿1歲,劉某便心想“復出”,,卻沒想到剛在夏莊及惜福鎮(zhèn)盜竊幾起后,,就被準備已久的民警抓獲。
天網恢恢 心莫存僥幸
在供述過程中,,劉某多次重申自己是為了掙奶粉錢而犯案,,希望能從輕處理,但法律并不是人情,,觸犯就必將被依法處罰,,民警也告訴劉某,不要說為了孩子去偷盜,,犯了錯不該拿孩子當擋箭牌,,孩子這么小,如果長大知道自己媽媽為了養(yǎng)自己去盜竊想必也不會覺得高興,,父母應該做的是為孩子樹立良好形象,,教育孩子正直做人,通過合法的勞動生活?,F(xiàn)劉某已經因涉嫌盜竊被依法刑事拘留,。
信網全媒體記者 顧青青 通訊員 欒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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