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2月13日訊 臨近年底,李女士急著轉讓店鋪,,就在各大信息平臺發(fā)布信息,。這時,,深圳市鋪鋪旺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以下簡稱:鋪鋪旺公司)的逄女士聯(lián)系她,提出可幫助快速轉店,、推薦優(yōu)質客戶,、并做客戶回訪,李女士就通過微信轉了500元服務費,,“但交錢之后,,服務卻180°大轉變,甚至每次都需催促才推薦客戶及回訪,。”對此,,鋪鋪旺公司賈先生告訴信網(0532-80889431),提供給李女士的客戶有一頁半記錄,,應提供的服務都提供了,。但考慮到李女士并不滿意,下次轉店可免費提供服務,。
客戶投訴:鋪鋪旺收錢后服務180°大轉變
到了年底,,李女士急著轉讓店鋪,就在各大信息平臺發(fā)布信息,,并加入了某轉鋪群,。李女士說,,發(fā)布消息后不久就有人致電咨詢,但來電者卻不是意向客戶,,而是鋪鋪旺公司,。“由于覺得不靠譜,一開始并沒在意,。但此后鋪鋪旺公司逄女士又通過QQ群聯(lián)系我,,就互加了微信。”
“專業(yè)轉店公司可幫助快速轉店,,推薦優(yōu)質客戶,,并做客戶回訪。”李女士說,,她被逄女士的介紹吸引了,,而且在當晚18:00前付款可獲得口碑單優(yōu)惠,1個月2000元的服務費僅收500元,,于是她就通過微信轉給逄女士500元,。
“最近有沒有客戶推薦?什么時候能有客戶來看呢?”李女士說,交錢之后,,鋪鋪旺公司的服務來了180°大轉變,,不僅沒有“優(yōu)質客戶”前來看店,甚至每次都需催促才給推薦客戶及回訪,,最終成交的客戶也是看了店門口貼出的廣告前來詢問,,與鋪鋪旺公司并沒有任何關系。
“前后態(tài)度的轉變不得不讓人質疑鋪鋪旺公司是收了錢不干事兒的‘騙子公司’,。”李女士說,,交款前逄女士并未主動出示合同,APP上的電子合同也是在交錢之后才看到,。
鋪鋪旺:該提供的服務都提供了
信網了解到,,對于鋪鋪旺公司提出質疑的并非李女士一人,根據另外一位青島市民簽訂的合同,,服務費為1750元,,服務內容包括網站推廣、人工推薦,、撮合議價,,但他也提出了同樣的質疑。“發(fā)在信息平臺上的廣告要翻十幾頁才能看到,,業(yè)務員也不主動聯(lián)系,。”
對此,鋪鋪旺公司經理賈先生回應,公司提供的服務方式包括在鋪鋪旺網站推廣,、手機APP推廣,、微信及各大信息平臺推廣,、人工篩選客戶等,。“公司能提供更多途徑,幫助客戶更快速完成轉店,。
“根據記錄,,提供給李女士的客戶有一頁半記錄,數量并不少,。”賈先生表示,,雖然不能保證100%迅速轉店,但是應提供的服務都會提供,。而對于APP中的電子合同并未對服務內容做出更詳細的數量規(guī)定,,則由于服務的特殊性決定的。
“再好的服務也有不滿意的客戶,。”賈先生回應,,但他能理解李女士因未得到滿意服務而提出質疑。“若李女士的店想再轉讓,,可免費幫助其轉店,。”
消費者可集體向工商部門投訴
對此,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單正國律師認為,,合同是簽約雙方需共同遵守的,,為防止產生糾紛,合同應盡可能詳盡,。若不只一個消費者產生質疑,,可先集體與商家溝通,協(xié)商不成可共同向工商部門投訴,。(當事人姓為化姓)
信網全媒體記者 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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